1、考試要求
參加考試的學生要自己準備好三首歌曲,其中包括歌劇類、原創類、民歌等,考試時考生可以自己選一首歌來唱,然后考官再抽一首歌。演唱的時間需要控制在6分鐘之內。
考官通過對考生的演唱技巧、音準節奏、語言風格、臺風表現做考核,給予綜合評分??忌荒茏詭О樽?。每個聲樂考場備有鋼琴伴奏教師,如需伴奏,考生需提供伴奏譜(五線譜)。
主科(相關器樂擇其一)、聲樂、視唱練耳、音樂知識、素質面試等。除了鋼琴外,其他所需樂器均是需要考生自己攜帶的。
1、考生在考試的時候自己準備三首曲子,自己談一首,考官再抽一首,演奏時間控制在8分鐘之內,琴譜需要背下來。
2、考官通過對音樂藝考生的音樂風格把握及樂曲的完整性,技術把握的正確性,給予綜合評分,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。